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9-02浏览次数:233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沪教委职〔20153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建设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159号)要求,加快发展上海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上海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编制了《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上海市财政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20151228

  








  


附件


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实施国务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围绕上海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形势

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职业教育提出新定位。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现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上海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有义务、有责任率先构建具有世界水平、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探索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效。

上海区域经济社会持续转型对职业教育提出新需求。当前,上海正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中央对上海改革发展的战略定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着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上海职业教育需要加快完善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一大批适应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四新”和劳动力市场发展变化新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世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对上海职业教育形成新启示。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下,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更加注重实体经济发展,纷纷把构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为支撑实体经济的战略选择,更加注重形成开放、衔接、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上海职业教育需要在牢固坚持自身改革发展特点的基础上,紧跟国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趋势,让学生有多种发展选择,持续培养大批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有力支撑实体经济改革发展。

(二)发展现状

近年来,本市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培养了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初步建立了以职业学校教育为基础的职业教育体系。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89所,其中职业高中28所、中等专业学校54所、技工学校7所,共有在校生13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5.2%;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共30所,全日制本科院校二级学院(高职学院)22所,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14.2万人,占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8.2%

本市在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程中,注重教育内部的贯通衔接,也重视与劳动就业的横向融通。在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时,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比如,开展“中职-高职”“中职-应用技术本科”贯通培养试点,探索“高职-应用技术本科”衔接培养以及专业硕士培养;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联合推动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举办“职业体验日”活动,成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上海开放大学合作,探索开展“中高职立交桥”学分银行;依托职业教育集团、开放实训中心,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培训等。

同时也要看到,在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构不尽合理,质量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开放性的、终身性的、融通性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普职渗透、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推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途径。

二、编制思路

规划编制的主要思路是在现状分析、需求预测及比较借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实证研究、国际比较等多种方法,从两个方面设计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是布局结构,根据职业教育与产业结合密切的特点,按照专业类确定现代职业教育的规模、层次结构以及培养模式;二是体系框架,设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总体构架,包含内部关系、外部关系。具体如下:

  


1 规划研究编制的思路


(一)分析发展现状。分析上海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历史变迁,解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背景及需求。梳理上海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数量、学校结构和专业布局情况,以及上海在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上的探索与实践。

(二)开展“两个对接”。一方面统一归类中高职专业,对接中职高职。依据教育部中高职专业目录,本市中高职1500个专业点统一归到18个专业大类、79个专业类。另一方面对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接专业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18个专业大类、79个专业类对应20个行业门类。

(三)预测未来需求。一方面预测职业教育发展总规模。另一方面预测职业教育各专业类发展规模,确定专业发展趋势,为专业布局提供参考依据。

(四)比较借鉴经验。基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若干发达国家和地区,从社会背景和学制背景、职业教育的层次与形式、职业教育体系发展趋势和特征等进行多维度比较。

三、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系统设计现代职业教育的结构布局、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推进上海现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教育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更强大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面向人人。坚持促进学生终身发展,建立面向人人的学习制度,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培养学生具有基础知识和技术技能水平、人文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成为能适应工作变化的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

政府推动、需求导向。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引导、规范和督导作用,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增强职业教育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服务城市和产业发展需求、区县发展需要。

整体协调、系统培养。拓宽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统筹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步伐,引导一批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统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为学生个性发展搭建“立交桥”。

(三)总体目标

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位置,构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产教深度融合、纵向衔接、横向贯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结构合理、功能多样、覆盖城乡学龄青年和全体劳动者、贯穿从学习到工作各阶段、满足多样化和差异化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人才培养立交桥,形成合理的总体教育结构,推动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

四、布局结构

(一)发展规模

总体上,进一步稳定中职规模,稳步增加高职规模。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预计达到14万人左右,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预计达到14-15万人左右,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规模明显扩大;到203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保持稳定,接受本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预计超过30万人。扩大职业培训规模,使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职工都得到技能提升培训,力争每年新增1万名技师、高级技师。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占本市技能劳动者的比重达到35%左右,到2030年,基本形成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

(二)层次结构

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求和学生发展诉求,分专业类对中高职、应用技术本科的层次结构进行调整。

——继续开展初等职业教育。根据需要办好初等职业学校。在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内部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使学习者获得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技能。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增加餐饮管理与服务类、旅游管理类、食品类、包装印刷类、纺织服装类等专业人才培养规模;稳定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制药技术类、食品药品管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农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水上运输类、民航运输类、建筑设计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材料类、能源类、电力技术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类、汽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市场营销类、工商管理类、财务会计类、公共事业类、语言文化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等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减少护理类、林业技术类、铁道运输类、城市轨道运输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教育类、广播影视类等专业人才培养规模。

——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职专科增加护理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制药技术类、餐饮管理与服务类、农业技术类、林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房地产类、材料类等专业人才培养规模;稳定食品药品管理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农林管理类、纺织服装类、食品类、包装印刷类、城市轨道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港口运输类、建筑设计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能源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类、汽车类、计算机类、通信类、财务会计类、经济贸易类、市场营销类、工商管理类、公共事业类、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语言文化类、教育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减少旅游管理类、公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电子信息类、财政金融类等专业人才培养规模。鼓励在制药技术类、旅游管理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林业技术类、包装印刷类、公路运输类、城市轨道运输类、材料类、能源类、公共事业类等专业加大应用技术本科人才培养规模。

根据产业布局与发展趋势,引导院校结合新技术、新业态积极增设新专业(方向),调整与高污染、高能耗和中低端劳动密集型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等相关的专业(方向)。

(三)培养模式

根据现有行业企业技术技能标准与理论知识水平要求,结合院校培养现状,引导各专业类形成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总体上有六种培养模式:

——模式1:中职培养。此类专业的技术技能复杂程度中等且对理论知识要求较低,适合采用中等职业教育的常规学制,课程以技能模块课程为主。

适用专业类:水上运输类、制药技术类、能源类、电力技术类、建筑设备类、工程管理类、自动化类、汽车类、电子信息类、纺织服装类、食品类、包装印刷类、市场营销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餐饮管理与服务类等。

——模式2:专科培养。此类专业的技术技能复杂程度中等,对理论知识要求达到专科水平,适合采用专科常规学制,课程以技术模块课程为主。

适用专业类:农业技术类、公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港口运输类、生物技术类、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工程管理类、房地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类、汽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食品类、包装印刷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工商管理类、护理类、艺术设计类等。

——模式3:应用技术本科培养。此类专业的技术技能复杂程度中等,对理论知识要求达到本科水平,适合采用应用技术本科常规学制,课程以技术学科课程为主。

适用专业类:林业技术类、汽车类、环保类、财政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经济贸易类、旅游管理类、公共事业类等。

——模式4:专科贯通培养。此类专业的技术技能复杂程度高,对理论知识要求达到专科水平,适合采用3年以上长学制培养(如中职起点3+25年一贯制),课程应综合技术模块课程和技能模块课程,进行一体化设计。

适用专业类:农业技术类、林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公路运输类、城市轨道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民航运输类、化工技术类、制药技术类、能源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类、汽车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纺织服装类、食品类、财务会计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餐饮管理与服务类、公共事业类、语言文化类、艺术设计类等;

——模式5:应用技术本科贯通培养。此类专业的技术技能复杂程度高且对理论知识要求达到本科水平,适合采用3年以上长学制培养(如专科起点3+2;中职起点3+45+2),课程应综合技术学科课程和技能模块课程,进行一体化设计。

适用专业类:水上运输类、化工技术类、制药技术类、药学类等,以及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财经大类中岗位技术含量高或复合程度高,专业技术技能训练周期长,适合中职起点培养、中本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贯通的专业类。

——模式6:社会培训。此类专业符合以下特征之一:技术技能复杂程度及对理论知识要求均低;技术技能复杂程度高但学生报考意愿低;技能要求不高但技能复合程度高。

适用专业类:农业技术类、水产养殖类、土建施工类、纺织服装类、包装印刷类、餐饮管理与服务类、公共服务类、护理类(老年护理)、市政工程类(给排水)、旅游管理类(酒店服务)等。

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将适时调整和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以适应产业发展和新业态的产生。

(四)布局调整

根据市场需求与职业教育现状,在学校、专业、区县等三个维度促进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

——学校布局。整体上,根据专业市场需求与学校现状,建设若干所亚洲一流、世界知名的高端职业院校;推动一批行业特色鲜明、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联系密切的本科院校转型为从事应用型本科直至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根据上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整合院校资源,建设若干所五年制专科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

在整体布局基础上,引导各职业院校围绕本市经济社会需求,形成专业、学校发展特色,按照重点培育、稳定发展、优化调整等三种类型进行总量及结构调整和优化。

——专业布局。通过政策引领、经费支持等,促进本市重点发展的十四个专业大类形成合理布局:

农林牧渔大类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加强现代农民的社会培训;重点服务上海市第一产业发展亟需生态农业、新技术应用、农业经营等现代农业人才,以及与都市生活相关的农林技术人才,如环境绿化、园艺、宠物、水产养殖等专业。

交通运输大类总体上保持现有培养规模;重点培育鼓励发展与智能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民用航空、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等相关的专业;工程技术类专业提升至应用技术本科层次,管理类专业以高职专科层次为主。

生化与药品大类增加专科及以上层次人才培养规模,扩大中高贯通培养;培育发展与智慧医疗相关的抗体药物等专业,鼓励发展与生物与医药、精细化工和石油化工等相关专业。限制发展与高污染、小规模、工艺落后化工相关专业。

材料与能源大类稳定培养规模,扩大能源类部分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鼓励发展与新材料、新能源等相关专业,或在相近专业中增加课程模块;聚焦服务核电、风电、太阳能、智能电网,以及推进新一代核能技术和先进反应堆、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太阳能核心设备、电力储能设备等新能源高端装备研制和产业化。

土建大类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制定政策支持发展紧缺艰苦专业(如给排水),同时加强社会培训;服务构建宜居环境、建设绿色上海,尤其是注重服务智能绿色家居,工程管理服务、专业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等。

制造大类在稳定现有培养规模基础上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建立重大技术装备、高端装备产业基地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联动机制。鼓励发展与高端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民用航空、节能环保设备、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设备、专业维修服务等相关的专业,或在相近专业中增加课程模块;限制发展与高污染、高能耗和中低端劳动密集型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等相关专业。

电子信息大类重点是专业建设方向的转型升级,对口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重点培育发展与移动互联网、卫星导航、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穿戴设备、物联网等新兴业态相关的专业。调整与高污染、高能耗和中低端劳动密集型电子相关的专业。计算机类重点转向专科及以上层次培养。

轻纺食品大类培育发展与服装服饰设计、包装品设计相关的专业;鼓励发展现代都市工业所需的包装印刷、纺织服装相关专业;适度扩大食品品质控制、检验、营养、安全等相关专业规模。限制发展与高污染、高能耗和中低端劳动密集型轻工、纺织类相关的专业。鼓励学校扩大社会培训功能。

财经大类重点扩大高职层次培养规模,在会计、国际贸易、连锁经营等相关专业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重点培育鼓励发展与互联网金融、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金融专业服务等相关的专业。

医药卫生大类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扩大专科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在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技术等专业增加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培养应用技术本科层次的医学技术类人才;加强老年护理等领域的社会培训。

旅游大类着力培养高端旅游专业人才,适当增加应用技术本科培养规模;打造高端旅游类职业院校;通过社会培训有效供给旅游产业基础服务人员。

公共事业大类更加重视老年护理、社区管理、青少年管理、家政服务、中介服务等从事生活、生存型服务的人才培养。重点支持开展社会培训,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和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规模。

文化教育大类重点开展“语言+专业技术”的人才培养,适当缩减中职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增加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鼓励发展与培训教育服务(如行业专业培训、网络培训教育服务)、网络视听和互联网教育等相关专业,支持体育类人才培养。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扩大中高贯通规模,打造高端艺术设计类院校。大力推进与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技艺传承人才培养。聚焦媒体、艺术、工业设计、时尚、休闲娱乐等领域,重点服务数字出版、新媒体、网络文化、动漫游戏等新兴业态,推动形成艺术设计传媒领域的“上海品牌”与“上海设计”。

——区县布局。根据行业、市场需求,全市十六个区县依据产业定位、新兴业态及职业院校发展状况,指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以下专业类:

浦东新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制药技术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汽车类、机电设备类、化工技术类、艺术设计类、材料类等专业类。

黄浦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公共服务类、旅游管理类、餐饮管理与服务类、水上运输类、艺术设计类、计算机类等专业类。

徐汇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公共服务类、计算机类、艺术设计类、材料类、制药技术类等专业类。

长宁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市场营销类、计算机类、民航运输类、旅游管理类、餐饮管理与服务类、艺术设计类、汽车类等专业类。

静安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艺术设计、财政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经济贸易类、房地产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等专业类。

普陀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计算机类、水上运输类、艺术设计类、电子信息类、机械设计制造类、包装印刷类等专业类。

虹口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旅游管理类、计算机类、财政金融类、水上运输类、艺术设计类、汽车类等专业类。

杨浦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财政金融类、计算机类、公共服务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类。

闵行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电子信息类、化工技术类、材料类、能源类、制药技术类、药学类、食品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类。

宝山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旅游管理类、材料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汽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艺术设计类、化工技术类、市场营销类等专业类。

嘉定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汽车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市场营销类、材料类、计算机类、艺术设计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类。

金山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化工技术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汽车类、制药技术类、材料类、食品类、纺织服装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等专业类。

松江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材料类、能源类、化工技术类、制药技术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类。

青浦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材料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制药技术类、化工技术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汽车类、包装印刷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类。

奉贤区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环保类、能源类、制药技术类、机械设计制造类、电子信息类、汽车类、农业技术类、化工技术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类。

崇明县引导区域内职业院校重点发展机械设计制造类、旅游管理类、餐饮管理与服务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港口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护理类等专业类。

五、体系框架

(一)框架图谱

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生可持续发展需求,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进行系统设计,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内部各学段的关系、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关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关系、职业教育与外部制度环境的关系。

——设计多样化的学制路径,实现职业教育各学段“纵向贯通”,建立从“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专科教育-应用技术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纵向衔接体系。

——加强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指导和参与,实现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横向融合”,促进教学内容与行业技术标准最大程度地对接,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

——扩展职业教育的服务面,建立与普通教育、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的有机融通机制。依托互设课程、职业体验日活动等深化普职渗透;通过职业培训、学分银行等加强职前职后一体化。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外部制度环境,包括职业资格制度、促进就业制度和社会分配制度。

2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图谱

(二)学制框架

采取多种形式拓宽中职到专科、专科到本科衔接渠道,构建通畅的生涯发展通道,主要包括10条学制路径:一是通过中考进入中等职业教育;二是通过中考进入5年制专科教育;三是中高职贯通培养;四是中职或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自主招生进入高职专科教育;五是中职毕业生通过对口高考进入高职专科教育或应用技术本科教育;六是中职或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等教育;七是中职-应用技术本科贯通培养(3+4);八是专科-应用技术本科衔接培养(专科起点3+2);九是五年制专科-应用技术本科衔接培养(5年制专科起点5+2);十是专科-专业学位衔接培养(专科起点3+4),该路径是从专科教育到专业学位教育贯通培养的新设路径。



3上海职业教育各学段衔接贯通体系


本市将重点推进五年制专科教育、中高职贯通培养、中职-应用技术本科贯通培养(3+4)、专科-应用技术本科衔接培养(专科起点3+2)、专科-专业学位衔接培养(专科起点3+4),并推动体现职业教育特征的中职与开放大学学分转换。

六、实施举措

(一)完善学制体系,推动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稳定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基础地位。总体上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稳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到2020年,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应用技术本科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稳定专科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规模,重点引导一批行业特色鲜明、与职业岗位联系密切的本科专业转型,探索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到2030年,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完善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逐步将行业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从临床医学推广到教育、艺术等专业学位类别。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下,积极开展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学位制度的试点工作。

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入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比例提高到10%以上。应用技术本科专业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比例大体相当。到2030年,形成畅通、多元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发展通道。

(二)建立多元成长路径,实现技术技能人才衔接培养

构建“中职-高职专科-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产业和岗位需求,明确不同学段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推动各学段职业教育相关标准、课程和实习实训紧密对接,争取覆盖到中高职的大部分专业、应用技术本科专业的一半以上,培养符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完善中高职贯通(3+2)培养模式,进一步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到2020年覆盖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的30%。发展五年制专科教育,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稳步推进中职-应用技术本科贯通(3+4)培养,逐步扩大试点院校范围和专业覆盖面,到2020年覆盖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所设专业的10%。不断完善一体化的课程与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到2030年形成系统化的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机制。

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各学段衔接培养,以专业建设为抓手探索专科-应用技术本科衔接培养(专科起点3+2)、专科-专业学位衔接培养(专科起点3+4)。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配套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信息系统。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思想品德评价和专业技能学习记录。2015年起,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中全面实施。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录取制度。鼓励高职专科院校把特色专业招生和主要招生计划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作为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的主渠道。2017年起,在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高职专科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2018年起,本市高职专科院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录取。本市高等学校应用技术本科专业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及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三)优化布局结构,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高地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基础,充分发挥企业和高等院校在职业教育与培训方面的作用,引入国际知名教育品牌,采用与世界一流高职院校合作办学等方式,建设若干所亚洲一流、世界知名的高端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提升职业院校在国际公认的职业教育组织中的地位,提高国际影响力。

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鼓励特色办学。在经济社会发展有需求、中职办学有实力、高职专业设置有空白、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的专业领域,选择若干办学力量强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五年一贯制专科教育。

鼓励一批行业特色鲜明、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联系密切的本科院校转型,从事应用型本科直至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从高校设置、招生计划、经费拨款、考录制度、分类评价等方面加强引导,推动相关高校的专业设置由以学科为导向,逐步转变为以行业和岗位要求为导向。

(四)深化内涵建设,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级

根据上海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健全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快速响应机制,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形成学校专业特色。推进重点专业建设,以专业类为核心带动相关专业发展,形成覆盖主要产业链的专业群。

继续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继续开发一批服务上海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新专业教学标准,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定期修订机制。继续推进国际水平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到2020年试点实施专业达到50个,到2030年基本覆盖本市主要专业类别。扩大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专业改革的试点范围和规模,逐步延伸至专科、应用技术本科,在一些优质培训机构中试点开展面向培训学员的双证融通试点工作。

(五)加强普职渗透,促进学生多样化选择

推进“职业体验日”制度化,依托职业院校,探索建立30个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中心,加强职业启蒙教育,推进普职渗透,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面向本市所有中小学开放职业院校实训场所、课程、师资等教育教学资源,继续开设面向区域中小学的职业体验活动或选修课程,丰富中小学生职业体验的内容和形式。

加强本市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推动基础教育阶段的生涯教育和劳动技术课程改革,在普通高中引入职业技术课程,为普通高中学生接受职业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六)提升社会培训能力,完善职前职后互通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公共实训中心为支撑、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终身职业培训系统。适应本市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的需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在职职工、退役士兵、来沪从业人员、职业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等群体,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支持行业、企业发挥其在各自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推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首席技师、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强化市场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培训机构根据产业需求,培养高技能人才。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健全职业培训管理制度,推动职业培训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依托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着力加强对社会紧缺度高、行业艰苦、学生报考意愿较低等专业的职后培训。职业院校要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培训项目,积极承接行业企业委托的职业培训,高度重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服务。

探索建立体现职业教育特征的职业院校与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的学分转换机制,职业资格证书与开放大学、成人高校课程之间的学分转换制度。

(七)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建立技术技能积累机制

加强行业部门对本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提高行业指导能力,建立职业院校、教育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的联动机制,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和支持行业组织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

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制订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探索组建覆盖全产业链、跨行业、跨部门、辐射区域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到2020年,覆盖各区县和主要行业。到2030年,形成若干职业教育集团品牌,集团化办学成为职业教育重要办学模式。

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训人才。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八)建立系统评价制度,创新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一体化、系统化的现代职业教育评估体系。把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作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整体设计包含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直至专业硕士等职业教育层次的评价标准,对学校办学水平、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估。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导行业企业作为评价主体之一参与职业教育质量评估。

建立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制度,定期发布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年度就业报告、就业跟踪调查报告。建立职业教育专业预警制度和重点建设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以专业建设绩效作为政府投入的重要依据。

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要完善督导报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奖惩制度等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职业院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保障条件

(一)经费保障

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依法制定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建立非营利民办职业院校政府专项扶持机制,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职业教育投入的相关规定。职业学校举办者应当按照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足额投入职业教育经费。加大经费统筹力度,用好各类职业教育经费,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建立职业教育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二)师资保障

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总体规划和学生规模,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合理确定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在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体现上海特点的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重点突出专业化教学能力与高水平专业技能。

健全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在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下,积极推进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试点工作。

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机制。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与学校领导相互兼职规范化管理制度。探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与教师职称系列更便捷的对接渠道。

建立五年一周期的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培养制度。推动全员培训,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开发系统化的、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将相关实践经历、培训课程学习等与教师资格注册、职务(称)晋升以及各级各类评优评奖挂钩。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培训,实施新任专业教师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制度,到2020年完成首轮新教师培训。鼓励专任专业教师在一定年限内达到“双师型”教师标准,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50%。依托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行业企业,新建30个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进入“双师型”系列的教师,每5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年以上。到2030年,教师专业发展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三)基础能力保障

理顺产权关系,加强职业院校的校舍、教学楼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后勤设施条件,提升后勤管理与服务保障能力。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标准达标工程,加大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力度,确保2020年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国家制定的办学标准。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新建10个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培养能力提升工程,改善学校实习实训条件,支持建设一批与产业应用技术发展前沿紧密对接的产教研中心(基地);完善应用技术型高校实践教学条件,鼓励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实习、实训等多层次实践教学基地和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到企业建立一批与产业应用技术发展前沿紧密对接的实训中心或产教研中心,改善实习实训条件。

建立公共实训资源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实训信息,实现公共实训资源信息公开。重点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中心向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开放,推动职业院校的实训中心向企业、社会开放。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类实训中心的开放性进行评价考核,对实训中心建设等予以支持。到2020年实现100个实训中心的共建共享,到2030年基本建成跨部门的公共实训体系。

(四)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地方性法规。建立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建立教育、人社和行业部门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的协作机制。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促进就业和薪酬指导体系,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与劳动保障,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二是开发相应职业技能标准。根据上海新产业、新职业、新技术发展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标准或专项职业能力标准的开发和提升工作。

三是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制度。完善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委办局和行业协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到2020年,率先在上海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与新兴产业的若干领域,及时发布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信息,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供重要支撑。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主要行业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制度。






















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教研室、市教育评估院、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市教科院、市学生事务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12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