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18年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 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18-01-25浏览次数:427

各位教师:

20164月,我校与上海理工大学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以来,已在上海理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招收了2016级和2017级两届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为了更好地推进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我校现开展遴选2018年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摘录

选聘条件参照上海理工大学2016年新发布的《关于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规定》(上理工[2016]125号),摘录如下: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我校专任教师:(1)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讲师职称并获得博士学位,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包括上海市人才项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至选聘当年的831日)。具有其它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者,原则上不能被遴选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有相对稳定的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科研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活跃在学科前沿,为同行所熟悉和承认。近3年内,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身份在A类期刊上发表过3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有1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CI/SCIE/SSCI收录,AB类期刊依据科技处有关规定进行界定。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以第一负责人身份主持过比较重要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二、表格填写

(一)硕导申请表

我校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老师(无论是否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讲师职称并获得博士学位的老师,请下载“硕导申请”压缩包,填写“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硕导申请汇总表。

(二)硕导认定表

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调入我校工作,在相应的一级学科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老师,请下载“硕导认定压缩包”,填写“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和硕导认定汇总表。

三、准备支撑材料

(一)学术成果

1)国内期刊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国外期刊论文若没有纸质版,须提供论文全文的打印稿。如有SCIEI等检索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2)申请表或认定表内所列其他成果复印件。

(二)科研项目

1) 在我校获得的第一负责人科研项目需经由校科技处审核认定,在申请表或认定表上由科技处审核人员盖章确认;

2) 在外单位获得的科研项目需提供外单位或项目所属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项目合同书。

(三)支撑材料的装订顺序需与申请表或认定表中所填成果顺序一致

四、材料提交

(一) 201822812点提交截止

(二)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表或认定表的电子版,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送到电子邮箱yangm@sumhs.edu.cn

2) 申请表或认定表的纸质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一份交到北苑1号楼1010室。

  

  

  

上海健康医学院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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